文、图/羊城派记者 钱瑜 通讯员 甘婉冰 李雯
近日,珠海九洲海关在九洲港口岸进境大厅无申报通道从一位中国籍旅客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截获未向海关申报的18件黄金饰品,共重303克。目前,该案件已移送缉私部门处理。
九洲港口岸查获的黄金制品
当日15时45分左右,一名女性旅客背着挎包经九洲港口岸旅检现场无申报通道进境过关,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经海关查验,发现挎包内有一个拳头大的纸巾团,内藏有黄金项链、戒指、手镯、手链等饰品共18件,合计303克,初估案值人民币10万余元。
九洲海关相关负责人称,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出境,超过50克需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旅客携带黄金及其制品入境应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进境时应当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黄金及其制品,视同进口货物,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批件,予以征税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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